驻马店房产在线讯 2015年5月至8月期间,苏州公安机关陆续接到多名被害人报案,称在网上查询到租房信息,并向“房东”缴纳了数额不等的押金和房租,入住后却发现“房东”是假冒的,再也联系不上了。驻马店房产在线小编了解到近日,苏州吴中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神秘的“李鬼”房东诈骗案。
去年3月,吴江区某小区一处房屋的房主沈某在网上一论坛挂出一则租房信息,不久便有一名自称“曲国华”的男子与其取得联系,表示需要租房。双方约定到现场看房后,当即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,约定租期一年,每月租金1980元。合同签订后,房主沈某提出要“押一付三”,即预先支付四个月的租金。这时,“曲国华”提出,因为手头较紧,先“押一付一”,等一个月后再支付另外两个月的租金,之后就每三月一交,沈某表示同意,并在收款后将房屋钥匙及水电缴费卡等交给“曲国华”。
没过几天,某中介公司在另一论坛上挂出了同一房源的出租信息,每月租金1450元,明显低于周边其他房源。这则招租信息很快吸引了小戴和小程两个女孩的注意,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遂安排了两人到现场看房,自称沈某的“房主”亲自到场,并出示了房屋钥匙和一本红色的房产证。姐妹俩看房屋符合心意且租金很划算,便当场签订了租房合同,并根据“房主”的要求,立即凑齐钱款预付了押金和六个月租金,“房主”收到钱后就将钥匙和水电缴费卡等交给了姐妹俩。
可就当小戴和小程两人欢欢喜喜搬进新家没几天,有一名陌生男子找上门来,质问她们是不是“曲国华”以二房东的身份出租了房屋。姐妹俩根本没有听说过“曲国华”这个名字,以为对方看她们两个小姑娘好欺负来找茬的,便回答说不认识什么“曲国华”,她们的房东叫“沈某”。男子一听,感觉不妙,因为他才是真正的房东沈某,于是立即掏出证件表明身份,双方这才发现都被骗了,而此时“曲国华”留下的联系电话已经打不通了,他们马上就报了警。
公安机关立案受理后,发现那段时间已有好几人报警反映相同的情况,就对全市范围内同类型案件进行了梳理,发现被害人描述的“房东”身形相似、犯罪手段一致,遂通过网监部门查询其留下的手机号码,查找其密切联系人,最终抓获了被告人周某。
归案后,周某交代自己是本市一名无业人员,平时打打零工,无聊时浏览网页看到了这种“赚钱”方法,就动起了歪脑筋。他在网上购买了多张不记名的电话卡,开始四处租房,由于看似老实的外表,大多数房东都相信了他手头紧、无法预付较多押金和租金的借口,仅仅收取较少的费用就同意出租。租到房子后,周某又找路边小广告联系制作了相应的假房产证,再以较低的租金吸引其他租客,骗取到租客预付的押金和房租后便扔掉手机卡,溜之大吉,合计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结合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且退赔了全部赃款等情节,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
【法官提醒】网上租房虽然便捷,但必要的房主身份、产权信息等内容的核查不可遗漏。本案中,房主和租客的租赁行为都比较简单,合同订立也很随意,才让被告人轻易蒙混过关。因此,租房最好还是要认准有资质的正规中介,确保各方利益不受损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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